沒有人喜歡被質疑和反駁,沒有人喜歡被逼著認輸,結果可想而知,那段時間是我長這麼大,人緣最差的時候。
王蒙寫過一篇叫《雄辯症》的小小說。
這是個患了「雄辯症」的病人看醫生的小故事。
醫生禮貌地對病人說:請坐。
病人卻不樂意了:為什麼要坐?難道你要剝奪我的不坐的權利嗎?
一下子就聊不下去了,醫生決定換個人畜無害的話題緩和氣氛:今天天氣不錯。
結果病人還是不買賬說:純粹胡說八道!你這裡天氣不錯,並不等於全世界在今天都是好天氣。例如北極,今天天氣就很壞,刮著大風,漫漫長夜,冰山正在撞擊……
醫生解釋:我說的今天天氣不錯,一般是指本地,不是全球嘛。大家也都是這麼理解的嘛!結果病人反駁:大家都理解的難道就一定是正確的嗎?大家認為對的就一定是對的嗎?
看病重要的環節是問診,他始終採取不合作的、對抗的的態度,醫生根本沒辦法給他看病。他語語反駁、句句雄辯,卻忘了此行真正重要的目的。
當一個人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別人的時候,他說話的目的就不再是為了溝通,而是為了戰勝別人。
1
雄辯症患者自絕于他人
我曾經也是個「雄辯症」患者,花了很長時間才克服「語欲勝人」的毛病。
剛上大學的時候,我被同學拉著去報名了院辯論隊的選拔,本來興趣了了,可是看了幾場經典的國際大專辯論賽視頻,就迷上了那種唇槍舌戰的感覺。
結果幾場選拔賽下來,我不但沒入選,還染上了「辯論賽後遺症」。我不再參加辯論賽了,可是生活裡所以的問題好像都成了我的辯題,只要被我揪住,我一定要辯出個是非對錯。
我條件反射式地質疑、反駁、尋找漏洞,我攻擊、詭辯,總想壓別人一籌。我仗著小聰明仗著口齒伶俐,總是不依不饒、咄咄逼人,就像一只好鬥的公雞,一定要把對方逼到牆角才肯甘休。
小到Angelababy有沒有整容,大到中國該不該廢除死刑,我的雄辯症可以把一次閒聊變成不歡而散的爭吵。
沒有人喜歡被質疑和反駁,沒有人喜歡被逼著認輸,結果可想而知,那段時間是我長這麼大,人緣最差的時候。
可是我根本沒發現自己有多討厭。
直到有一天我看到英國哲學家洛克在《教育片論》中的一段話:
「真正的說理用途和目的在於獲得關於事物的正確觀念,對事物作出正確判斷,區分出真與假,是與非,並依此行動。
那麼,切不可讓您的兒子在爭辯的技術和形式中長大,不可讓他羡慕別人爭辯。除非您真不想他成為一個能幹的人,而是成為一名無足輕重的口角者。
在與人爭辯中固執己見,以駁倒他人為榮,更有甚者,就是懷疑一切,認為在爭辯中不可能找到真理之類的東西,找到的只能是勝利。」
我開始反思辯論的真正的意義。
辯論賽的機制決定了每個人捍衛的是既定的立場,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支援己方論點服務。
沒有人不關心對與錯,所有人只關心輸與贏。它的規則要求,辯手們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對手。
所以,整個過程參與者都是為了反駁而反駁,沒有人會聽取他人的觀點,也沒有人會修正自己的觀點。
辯論賽作為一種表演是精彩的,但比賽習慣變成一種思維習慣就糟糕了。
蕭伯納曾經說過:「如果你有一個蘋果,我有一個蘋果,彼此交換,我們每個人仍然只有一個蘋果;如果你有一種思想,我有一種思想,彼此交換,我們每個人就有了兩種思想,甚至多於兩種思想。」
什麼叫交流?是雙向溝通,是思想互通有無。
可是當一個人只想證明自己正確的時候,你有一個思想,我有一個思想,彼此交換,也仍然只有一種思想。這樣的交流不會讓思想豐盈,頭腦只會越來越貧瘠。
我錯就錯在,把辯論賽的那一套拿到平時的討論交流中,拿到日常人際交往當中。
身邊的人不但不覺得我厲害,還覺得我自以為是、偏執狹隘,不但不佩服我,還孤立我遠離我。
對我來說,始終在言語上勝過別人,除了滿足一點虛榮心,獲得一點虛妄的成就感,還有什麼意義呢?
我們應該為了真正的知識而討論,而不應該為了壓倒他人而討論。
真正的思想交流者應該是謙遜的,他們積極尋找共識、樂於承認不足,對他們來說,駁倒他人不是最重要的,獲得一種更清晰的認知才是更有價值的。
後來,我接觸了一個辯論隊的人,我發現她身上的那種辯論隊氣質讓我窒息,言語間掩飾不住的攻擊性,比我這個落選隊員更甚。
就算她再能說會道,口齒伶俐,就算她是交談的常勝將軍,我也覺得她是個糟糕的溝通者。
好的溝通者是什麼樣的呢?他們像艾克哈特·托利在《當下的力量》中說的:「可以清晰並堅定地說出自己的想法,但是不用攻擊和防衛。」
2
語欲勝人是關係殺手
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別人,不僅妨礙真正的思想交流,更是職場和親密關係的殺手。
在《蔡康永的說話之道》中,蔡康永說了一個職場故事。一個一流大學畢業的高材生,滿腹經綸、辯才縱橫,每次部門開會,上司問到他的意見,他都侃侃而談、很有想法,上司們很欣賞。
可惜大家都不喜歡他,需要協調事情的時候,別的部門的人很少願意配合他,同部門的人也不太願意陪他衝鋒陷陣。
他其實很優秀,但問題是,他喜歡在智商上,口才上,能力上碾壓別人。當他和別人意見不同的時候,老是把對方講到啞口無言。口頭上吃過他虧的人,都盼著他出洋相。
在親密關係中,就更沒有勝利者了。
兩個人戀愛、同居、結婚,可以吵架的地方太多了,從家裡擠牙膏應該從中間擠還是尾端擠、今晚誰洗碗、可不可以查看對方的手機,大到工資怎麼花、婆媳怎麼相處、孩子怎麼教育,都可能產生分歧和矛盾。
如果雙方不是建設性地協商問題,而非要爭個誰對誰錯,隨便一件都可能在家裡掀起腥風血雨。
蘭蘭是我的閨蜜,每次和男朋友吵架,她都要逼到對方低頭認錯為止。其實對她來說,道理上到底誰對誰錯並不重要。
她要的是態度,對她來說,每一次吵架都是一場「你到底愛不愛我」的測試,如果男朋友夠愛她,就會順著她,讓著她,哄著她。
如果男朋友不肯退讓,她就用情緒操控,生氣發脾氣不行就哭鬧,哭鬧不行就冷戰,直到對方認錯道歉為止。
可偏偏他男朋友是個認死理的,喜歡和蘭蘭就事論事講道理,一定要說出個是非對錯來。
這樣的兩個人湊在一起,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能大動干戈。吵架的結局經常是:
男方:好好好,全都是我的錯,行了吧
女方:什麼叫行了吧,你這是什麼態度?
男方:我都認錯了,你還想怎樣?有完沒完?
女方:你竟然敢吼我,你再吼一次試試。
最終兩個人以分手告終,因為誰也不肯退讓,每一次吵架都是對他們感情的消耗,在一起的日子給對方製造的痛苦比幸福還多。
其實在親密關係裡,總想著戰勝對方,吵贏對方,證明自己正確對方理虧,只會換來雙輸局面。
我倒不是說,女生不可以有情緒,有時候發發脾氣,使使小性子也挺可愛的,太理性的愛情反而會變成一潭死水。
我也不是說,男生不可以和女朋友講道理,但人既有理性的一面也有感性的一面。
但我們的溝通終究是沒辦法撇開情緒的,有效溝通必須先處理好他人的情緒。沒有人喜歡被質疑、被反對、被攻擊、被逼著認錯。
我特別認可「撒嬌的女人最好命」、「撒嬌的男人最好命」的說法,他們有一種柔軟的說服力。
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對方,會製造一種雙方對抗的溝通氛圍。溝通的目的是建設性地解決衝突,可是當兩個人處於對抗狀態的時候,溝通就成了破壞性的了。
假設一個情境,雙職工家庭,吃完飯夫妻倆誰也不想洗碗。
能建設性解決衝突的夫妻,會先找共識,即兩個人都認可丈夫和妻子都要承擔家務。
再商量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,明確義務:比如負責做飯的就不用洗碗,負責洗碗的就不用做飯,或者單日妻子洗碗,雙日丈夫洗碗。
但如果雙方的目標是戰勝對方,就會不遺餘力地證明對方更應該洗碗。
先比慘,比誰最近更辛苦;
再比功勞,比誰為家庭付出的更多;
接著揭短,翻舊賬把不滿的事情一件一件地例舉出來;
最後升級為人身攻擊,給對方貼上自私、懶惰、不賢慧、不體貼、沒有家庭責任感等等的標籤。
可是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?無論比慘、比功勞、揭短、人身攻擊都特別傷感情的,可是互相傷害了一通,他們也沒決定好洗碗問題。
即使當天有一方妥協得以暫時止戈,今後的生活中,洗碗問題仍然隨時會變成矛盾的導火索。
3
永遠不要忘記
溝通真正的目的
為什麼我們總是忍不住要在言語上勝過他人呢?這是我們的天性。
我們天性喜歡勝過別人,相比落於下風,我們更喜歡在各方面占上風;我們天性喜歡別人認同自己,當有人反對或質疑,我們會不由自主地維護自己,用自己的聲音壓過反對和質疑的聲音;
可是這種欲望卻在談話中把我們拉得越來越遠,它讓我們遺忘了溝通真正的目的,遺忘了對我們真正重要的東西。
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他人,是我見過的情商最低的行為。如果你碰到這樣一個人,在不傷害原則的情況下,不妨把無謂的勝利讓給對方。懂得在恰當的時候認輸,也是一種智慧。
作者丨李小墨
來源丨深夜書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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